为充分发挥党委巡察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近日,安康市白河县首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重点内容。
聚焦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委依法治县办加强与县委巡察办沟通协调,在制定巡察方案中,将部门党委(党组)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重点内容。此轮巡察,实现了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有机贯通、优势互补,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县协调衔接、有机统一。
聚焦基层短板,明确巡察重点。按照方案安排,巡察组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为确保巡察效果,抽调执法单位熟悉法治建设的工作人员进入巡察组,参与巡察工作。
聚焦能力提升,加强业务培训。巡察工作启动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安排专业人员就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制定、法治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内容开展巡察业务培训,便于巡察组掌握情况、有的放矢。
聚焦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巡察结束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将会同县委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落实。同时,发挥和拓展巡察的倒逼、问责、激励等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推动全县法治建设迈上新水平。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凯发一触即发的版权所有: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邮 编:710043
电 话:029-87293279
备 案 号: